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体检考察公告
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体检考察公告已发布,以下是内容详情。
根据《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现将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共47人(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体检时间: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体检。
体检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可自行选择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除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外,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须下载打印《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体检表》(见附件2),如实、逐项填写。体检表扫描版于2020年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录用体检规定。
四、考察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考察时间:自即日开始至8月31日前结束。录用考察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人员,不予录用;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察采取如下形式:
1、填写《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考察表》(见附件3)。
2、考察对象所在辖区派出所对考察人员出具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
3、考察对象档案所在学校、单位填写《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情况表》(见附件4),并将个人档案邮寄至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考察对象将考察表、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档案审查情况表扫描版于2020年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
附件:1、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2、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体检表
3、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考察表
4、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情况表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
原标题:2020年聊城市“水城优才”市属事业单位录用博士研究生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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