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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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12号)工作要求,2020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认定时间安排
(一)第一批次。
认定人员范围:2019年及以前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在现场审核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本次认定。
网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体检时间:2020年6月15日—7月2日。
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日。
(二)第二批次。
认定人员范围: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能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认定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安排,另行公告。
二、受理范围
按照属地受理的工作要求,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威海市的中国公民,可在威海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有关要求。
申请人务必对照本批次认定范围和申请条件进行申报,在国家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2020年6月15日—7月2日。
2.有关要求。
网上申报成功后,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表格,并粘贴与网上申请上传相片同底版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规证件照片,注明申请资格种类)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所指定医院(附件2)进行体格检查。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6月29日—7月3日。
2.现场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3.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见附件4。
4.有关要求。
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将采取分时段限额预约方式进行现场认定,请申请人通过预约系统提前预约。预约系统将于6月16日,在威海政务服务网()以飘窗的形式发布。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见附件5)、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威海市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威海市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
附件2.2020年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doc
附件3.2020年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xlsx
附件5.委托书样本 (1).doc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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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威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cui.gov.cn/art/2020/6/8/art_64291_2333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