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临沂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资格复审公告
2020临沂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资格复审公告发布,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考指导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切实做好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资格复审工作,根据《2020年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根据公告要求,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华信国际大厦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内高校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在校期间论文专著及奖惩情况证明材料。
4、《2020年沂水县“沂蒙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本次引进工作组织单位不直接向考生提供相关材料,未下载打印或丢失的,可于7月15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index下载打印。错过系统开放时间,未能下载打印相关材料,将不能参加初试、面试。)
>>>2020临沂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资格复审查询,资料下载打印入口
5、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6、《2020年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现场资格确认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
7、在职人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材料中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论文专著和奖惩材料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暂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资格审查对象为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
2、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前准备好现场资格确认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3、经资格审查后,多个岗位报名人数与录取计划比例超过1:6的将组织初试。初试时间定于7月25日上午。面试时间将参考临沂市市直“沂蒙优才”面试时间确定。具体初试、面试办法将于现场资格确认后在网上公布,请注意浏览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资格复审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报名人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3、请报名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广大报名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复审。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附件:2020年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现场资格确认安全承诺书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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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沂水县“沂蒙优才”引进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shui.gov.cn/info/2846/1871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