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05名简章
2020年德州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05名简章发布,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考指导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满足教育教学的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编制和招考计划,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20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
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2020年毕业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0年7月19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1月至8月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届留学毕业生及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19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非应届留学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针对齐河教师高素质人才缺乏且难引进,引进且难留住的问题,鼓励乡镇(街道)原籍人才在本地就业,鼓励齐河籍在外工作的优秀教师及优秀毕业生回齐任教,充实齐河教师队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9日11:00-—7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须登录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7月2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9日11:00--7月23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11:00--7月24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下载打印《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月19日—22日将相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23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进行确认。
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及《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时间确定后,将提前于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予以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公布。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面试形式: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信息、道德与法制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舞蹈采取说课、技能测试两项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费每人70元。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及时公布。
(三)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采取按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分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教师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服务年限不满3年的,不得在教体系统内调整工作,不满5年的,不能调离齐河县教体系统。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齐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组成,并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齐河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齐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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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29942/n30829950/c56548879/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