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青岛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7人)
2020青岛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7人)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8月6日18:00,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考指导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设有13个教学院部。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3个本科专业。7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获批山东省首批一流学科,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获批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44个国家、省部、市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激光绿色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校滨海城乡建设工程材料性能提升与绿色建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5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教师、实验、图书、校医、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6.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青岛理工大学官方网站()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6日18:00。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index),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4)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报名前三个月内开具有效。
(5)应聘体育教师岗位还须提供:①岗位所要求的专项证明,由毕业院校开具;②岗位所要求的运动员资格证、裁判员资格证、教练员资格证等。
(6)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须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党委或党支部)开具并加盖公章,报名前三个月内开具有效;②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院级、班级(团支部)任职由所在院系开具并加盖公章,校级及以上任职由学校研究生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7)应聘校医岗位还须提供:①医师资格证书(类别:公共卫生);②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公共卫生,执业范围:公共卫生专业)。
(8)应聘岗位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初级岗位应聘登记表》(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平台自动生成)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7日18:00。
资格初审为系统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查看报考信息审核状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
报名情况、考试具体安排及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具体事宜通过报名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4.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并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辅导员专业技能等知识;实验、图书、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4)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方式
教师70、教师71、思政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等。
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课堂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技能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活动组织与创新能力、管理和协调能力、心理解惑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实验、图书、校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闫老师 林老师
电 话: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 编:26603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理工大学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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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理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7/ae8c09fe-b22c-47e3-a21b-ec3853ac05b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