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沂平邑县“沂蒙优才”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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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山东省平邑县“沂蒙优才”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平邑县“沂蒙优才”引进人员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0年8月27日。
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8月27日(星期四)早晨4 : 30,体检人员到平邑县委县政府(平邑县西环一路与莲花山路交汇处南200米路东)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作放弃体检。
2、携带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4、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返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8、女性受检者生理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备孕、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体检人员的聘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11、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3、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交纳体检费、交通费410元(其中体检费360元,交通费50元,分开准备,自备零钱)。
另外:参加体检的人员下载并填写体检表内页和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A4纸打印),体检表内页所贴照片必须与报名时照片为同一底版,以上表格体检时一并带来交体检工作人员。
注意:体检人员不要佩戴首饰,女生不要穿裙子。
四、联系方式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附件:1、2020年平邑县“沂蒙优才”引进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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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2020年平邑县“沂蒙优才”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pingyi.gov.cn/info/1028/941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