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南商河县新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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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济退役军人发〔2019〕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积极落实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新增50个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性质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退役士兵与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岗位要求
(一)适用对象
2014年冬季及以前退出现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安置后非个人原因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有就业能力,就业困难且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役士兵。
(二)申请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 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动离岗或主动辞职后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不予支持;因违反法律、法规、纪律、制度等非因单位原因造成下岗失业的,选择专项公益性岗位,不予支持。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1)已办理退休的;
(2)现与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3)办理了自谋职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的;
(4)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5)自动辞去公益性岗位未达到文件规定年限的;
(6)被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公益性岗位协议的。
(三)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1日到2020年9月15日(工作时间)。逾期不报名的,不再受理。
(四)报名地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退役士兵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五)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个人页);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4.安置介绍信复印件(或《安排工作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未上岗的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原件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
6.无犯罪记录证明。
同时填写《商河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三、资格审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报的申请人员是否系政府安排工作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工作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符合选岗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选岗
(一)选岗办法
依据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年龄、军龄赋分并由高到低排出顺序,其中年龄按照周年计分(一周年计一分),年龄计算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如54周岁,计54分),军龄按照每服役一年3分计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选岗。如出现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选岗。
(1)军龄长的先选;
(2)年龄大的先选;
(3)如以上条件仍不能确定排序,视情况单独研究确定。
(二)选岗时间
暂定于2020年9月18日进行公开选岗(具体安排电话通知),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选岗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进行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用人单位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五、专项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
包括基础薪酬和考核奖励。基础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军龄补贴(军龄补贴按照每服兵役一年补贴20元确定)执行;由政府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含个人缴纳部分)。考核奖励以当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按照月度考核档次计发。
六、有关事项
商河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补录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2020年商河县新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中共商河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2020年商河县新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明细表
序号 |
单 位 |
岗位 数量 |
岗位名称 |
1 |
玉皇庙镇 |
2 |
社区服务人员 |
2 |
龙桑寺镇 |
2 |
环境保护监管员 |
1 |
治安联防协管员 |
||
3 |
殷巷镇 |
4 |
乡村综合治理监督员 |
4 |
怀仁镇 |
3 |
文体管理员 |
5 |
贾庄镇 |
1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员 |
6 |
郑路镇 |
8 |
城镇市场管理网格员 |
8 |
综合治理管理网格员 |
||
7 |
白桥镇 |
5 |
市场管理协管网格员 |
8 |
孙集镇 |
10 |
人居环境监察员 |
9 |
韩庙镇 |
3 |
便民大厅工作人员 |
10 |
沙河镇 |
1 |
环卫一体化工作员 |
1 |
退役军人事务协调员 |
||
1 |
驻村党建指导员(限党员) |
||
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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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商河县新增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he.gov.cn/art/2020/8/27/art_22822_4578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