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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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等额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经考察全部合格,现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定于2020年10月22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6:30
地点:李沧区政府(黑龙江中路615号)大院内,集中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二、有关说明
1.所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务必在10月19日(星期一)17:00前通过手机短信反馈招聘主管部门,确认本人是否能够按时参加体检,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不)参加体检+健康码是否为绿码”。
联系电话: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2),所有参加人员须提供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体检费用350元左右(以体检医院开具发票为准),请准备现金零钱。
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5.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点名、分组、收取手机,请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6.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曾有过手术史的考生,体检时需携带住院病案及病理报告复印件。
8.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请见《体检须知》(见附件3)。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体检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2.进入集合地点前,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集合或体检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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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布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lc.gov.cn/n1/n6/201016135928427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