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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1〕8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5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6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且有效期内的合格科目,继续报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全科”级别,其2019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增报专业”。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3月25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3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3月27日9∶00—3月31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应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名市(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

(三)核查程序如下:

1.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须对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以上情况的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提供);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以上情况的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3月2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5.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各审核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审核点

地址

咨询电话

市直

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东侧

0538-8298459

泰山区

东岳大街16号岱银集团西临泰山区人社局四楼专技科

0538-6261819

岱岳区

岱岳区区政府大楼D区五楼516室

0538-8568251

新泰

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0538-7252719

肥城

肥城市新城龙山路西段三农大厦310房间

0538-3229725

宁阳

宁阳县长寿路265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专业技术管理科

0538-5620362

东平

东平县政务服务大厅39号窗口

0538-2855803

(四)各县市区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县市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6465827)进行解答。

(六)应试人员须在2021年5月11日9∶00至5月16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七)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烟台、济宁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0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原标题: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taian.gov.cn/art/2021/3/18/art_51357_10286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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