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就业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内容|2021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相关内容
2021年我国就业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内容|2021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相关内容-政府工作报告热门资讯
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中有提到: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政策,小编为方便网友查看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及报告重要信息,特整理此页面。临沂中公教育给大家带来2021政府工作报告内容相关内容。
2021年我国就业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内容|2021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摘选自: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
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延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延伸阅读:
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
(四)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
4.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科学把握国内经济运行态势,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实施政策预调微调,稳定市场预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五)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
5.今年赤字率拟按3.2%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调,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财政支出总规模比去年增加,重点仍是加大对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中央本级支出继续安排负增长,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7.8%、增幅明显高于去年,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增幅均超过10%。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并扩大范围,将2.8万亿元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规模明显大于去年,为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时有力的财力支持。各级政府都要节用为民、坚持过紧日子,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生机盎然。(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
(六)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
6.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七)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
7.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处理好恢复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人民银行牵头,年内持续推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8.进一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延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财政部牵头,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年内持续推进)完善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制度。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长30%以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牵头,12月底前完成)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人民银行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人民银行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今年务必做到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牵头,年内持续推进)
(八)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
9.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延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4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底前完成)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牵头,年内持续推进)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牵头,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部、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10.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运用就业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以上就是2021年我国就业政策|政府工作报告内容|2021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相关内容内容信息介绍,2021年全国两会已经结束,两会热点话题涉及了民生,所以教育、医疗、环境、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也是大家关注的热点内容。小编会为大家及时更新相关资讯。
以上内容整理编辑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