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营垦利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区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2021东营垦利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区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14日16:00,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山东各地市公选遴选招聘公告、公选遴选备考资料以及相关辅导课程。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科级以下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垦组普发[2018]2号)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1.全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以下(含镇街)工作人员。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6日后出生)。
4. 具备“双招双引”、项目推进、企业服务、应急管理等业务工作能力。截止到报名之日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具备聘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报考:
①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②涉嫌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和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④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科级以下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垦组普发〔2018〕2号)文件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二、选聘岗位计划
三、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14日16:00
报名地点:垦利经济开发区705室(垦利区广兴路277号创业大厦)
2.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有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5日10:00—16日17:3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用人单位在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审查。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选聘资格。
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比例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核减选聘计划。核减计划与通过审查的人员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材料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考试范围,试卷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选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选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分数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选聘机构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以总成绩高低按选聘岗位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安排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经开发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试用人员名单。选聘后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适应性考察合格的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员调配手续。适应性考察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试用期间,选聘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七)聘用管理
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全员聘任制,薪酬按照山东省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件有关要求执行,实行全员KPI绩效考核,根据各部室、层级、岗位的KPI价值系数和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核定发放薪酬。聘期三年,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四、其他事项
有关选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公众号发布的选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899999
监督电话:0546-2883921
附件1:《报名信息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个人自我介绍》
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相关内容推荐>>>
原标题:【招聘公告】垦利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区公开选聘部分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wjd3zqBeQWu73xLV2f5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