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招聘兼职教师公告
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招聘兼职教师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20日,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考指导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求,结合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室研发及管理教师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有药学、化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药物研发的经验,具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能够协助我院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能耐心辅导学生开展研究工作。
二、岗位职责及聘任期限
(一)聘期职责:
完成规定的工作日18:30-21:00(每人每周2次)以及周六周日8:30-16:30(每人每周末1天)项目研发、学生培训、实验室维护与安全工作。
(二)聘任期限:
自聘任之日起,1年期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20日。
(二)报名材料要求
请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电子版、身份证(反正面)电子版,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pharmfarm@sina.com。报名电话:0631-3792836,联系人:李老师。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上岗考核
结合工作实际,由科研处组织对新聘人员进行上岗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或实践操作的方式。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对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根据《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外聘教师聘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药食职院字〔2018〕33号),签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按照每人每周计10课时,每课时按50元计算费用,按月支付报酬。聘期一年,约40周。
六、其他
未尽事宜,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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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科研处药物研发中心兼职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dfvc.cn/info/1019/29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