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宁津县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189人报名入口|报名时间:6月15日-17日
2021年德州市宁津县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职位表(189人)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 6月17日12:00。为方便考生报名,临沂中公教育特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德州市宁津县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189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 6月17日12:00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政府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 6月17日12: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 6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招聘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 6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6月15日11:00-6月18日17:3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此次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2020年6月15日-6月18日到宁津县卫生和健康局招聘办(宁津县东环车站东路111号)办理现场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推荐表中有明确体现),学信网上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