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聊城茌平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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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推进茌平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激发活力,经研究,现面向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选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含机构编制已上划省级管理的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镇街道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实行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选聘岗位
计划选聘驻外省招商联络点工作人员4人,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茌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备基本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务实肯干,能够主动学习部门业务技能,身体健康,适应长期一线驻外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曾获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荣誉表彰的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录用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录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
6、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上午8:30—7月28日下午5:30
报名人员根据拟应聘的职位,填写《茌平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其电子版和扫描件(含按规定填写完整的单位意见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cpjjkfqbgs@163.com,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开发区负责接收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需完整填写,报送文件命名“岗位序号+姓名+联系方式”。
2、资格审查。开发区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报名成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和按规定填写完整单位意见项的原件各1份,并下载岗位选聘承诺书(附件3),由本人签名,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成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上材料,未提交材料视为弃权,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面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
3、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取消聘用资格。
4、组织考察。开发区会同组织部、人社部门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对人选进行档案审核和组织考察。档案审核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个人品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5、体检。根据考察情况,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研究聘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开发区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开发区党工委同意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事先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1、在面试报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绿码;
2、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选聘人员任期及薪酬待遇
1、任期。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执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确定续聘或解聘。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可随时解聘。
2、薪酬待遇。试用期期间享受管委会同等条件人员薪酬待遇;期满后待遇按照茌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聘任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六、其他有关事项
整个选聘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开发区统筹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
1、选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举报电话:0635–7291881
举报短信: 18865198097 (仅接收短信)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3:30—5:30
通讯地址: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路17号
2、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邮箱:cpjjkfqbgs@163.com,
电话:0635-7291881
3、现场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原标题:茌平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iping.gov.cn/ywdt/tzgg/202107/t20210721_36777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