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淄博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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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应聘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1、A2类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3类岗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A4、A5类岗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弃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资格审查
A1、A2、A3、A5类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4日(周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A4类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5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市场(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除事先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推迟提交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事先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推迟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可在8月6日(周五)上午11:00前到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A02房间)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组织递补资格审查工作。
时间:2021年8月9日(周一)上午9:00—11:00。
地点: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青县城高苑东路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A02房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应聘人员,除事先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推迟提交外,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事先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推迟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可在8月10日(周二)上午11:00前在同一地点补充材料,逾期不交的视为弃权。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
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5、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与学历、专业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应聘定向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交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档案考核,请主动联系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招聘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档案考核。
(2)应聘“面向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7、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3)公务员登记表或招录手续之一。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原件一份。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除因特殊原因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手机出示即可)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内容(本人手写),于资格审查之前传真发至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真号:0533-6961247,或将材料拍照后发至邮箱:gqxrsjsyk@zb.shandong.cn,也可送至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科(A02房间)。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附件:1、2021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2021年7月29日
原标题:2021年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1/7/29/art_4600_2144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