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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寒亭区医疗卫生招聘24人报名入口|报名时间:9月4日-9日

临沂中公教育 2021-09-04 13:50:3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1年潍坊市寒亭区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人简章发布,报名系统于2021年9月4日上午9:00开放。为方便考生报名,临沂中公教育特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潍坊寒亭区医疗卫生招聘24人报名入口


 

2021年潍坊寒亭区医疗卫生招聘24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9月9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于2021年9月4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09:00—9月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4日11:00—9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寒亭”(http://www.hanting.gov.cn,下同),进入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时间:2021年9月4日11:00—9月10日11:00

寒亭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网上报名时,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4日11:00—9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9月11日9:00—9月12日9: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潍坊市寒亭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潍坊市寒亭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4),健康承诺书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均需提交。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寒亭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潍坊市寒亭区益新街337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中国•寒亭”网站另行通知,具体以笔试公告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除,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潍坊市寒亭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份。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及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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