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简章
一、遴选范围
青岛区(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已进行事业单位备案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遴选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岗位
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2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5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5年以上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各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不满1年的,或近2 年内调动过工作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29日下午4:00。
2.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附件3),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见报名表),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组织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bva.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3:1)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一并予以公布。
(二)初选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报考比例超过5:1的岗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答辩、面谈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初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选结束后,按照招聘数量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到报考最低比例且无需初选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2021年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遴选单位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报考人员按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考官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bva.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4.成绩核算
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生总成绩,初选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并列的,有初选成绩的按照初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考察体检
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察体检将等额组织。人员名单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bva.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遴选岗位总成绩排名和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bva.qingdao.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bva.qingdao.gov.cn)发布的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青岛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532-81609633
青岛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0532-82669572
青岛优抚医院:0532-68093819
监督电话:0532-81609699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附件:
1.2021年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1年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信息表
原标题: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bva.qingdao.gov.cn/n28356083/n32567906/n32567912/211020155850905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