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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淄博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16300人)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2-02-09 10:24:5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2年淄博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16300人)发布,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招聘考试公告、报考指导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淄政办字〔202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鲁政办字〔2021〕137号和鲁人社规〔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由市、区县负总责,镇(街道)具体落实,村(社区)参与做好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创设120万个左右城乡公益性岗位,2022年省下达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年度计划为1.63万个。市政府视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动态调整各区县岗位计划。各区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在不低于市级下达年度计划(见附件)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岗位数量。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乡村振兴局,各区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明晰部门职责

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在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包括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齐长城巡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长者食堂(助餐点)管理服务、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道路管护、村容保洁、安全应急、水利护河、治安联防、警务助理、农技推广、幼儿托管、课后服务、养老服务、助残帮扶、劳动保障、网格员、基层调解员等多类型岗位,各区县政府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设置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最大力度挖掘岗位资源,做好所涉及岗位的职责确定、待遇保障及对下指导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督导落实

(一)加强资金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质量、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区县政府要将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市财政对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城镇公益性岗位扣除省拨付资金后市、区县按照2:8的比例分担。各区县政府预算安排情况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情况,科学制定岗位开发计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落实措施,做实工作台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市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责,指导区县做好岗位资源开发、待遇保障、岗位职责划分等工作。各区县政府每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任务目标50%的开发计划,实现人员上岗,6月底前全部完成任务目标,实现全员上岗。市政府每月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区县任务落实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任务目标落实落地。〔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残联,各区县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2年淄博市区县城乡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原标题: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37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rmzfbgs/channel_shifubanwenjian/doc_61f63ff1492e196218758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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