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7人)
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7人)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17:00),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考试信息,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招聘考试公告、报考指导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根据用工单位需要,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派遣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司法警察5名,机关餐厅面食工1名,机关餐厅服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户籍或者在以上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5.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失信记录;
6.同等条件下,有检察院工作履历且工作优秀的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司法警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符合招聘检察院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面食工:具有独立操作各类面点的加工制作或烘焙等技术;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面点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并可适当放宽条件。
3.服务员:工作勤奋、细致、细心,工作效率高;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餐饮业相关服务经验优先考虑。
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均需提供近期健康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统一招聘单位。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录取后与指定的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一)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至3月11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17:00)。
报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9号鑫城中心E座603室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1) 《报名登记表》原件(正反面打印,张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 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8)无违法犯罪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
(9)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二)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 面试
合同制司法警察岗位:
① 岗位技能测试。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打字技能,在规定时间内的中文录入速度及正确率等。测试结束后,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②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学知识和所具备的业务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形象等。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打字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③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机关餐厅面食工、服务员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形象、与聘用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以及实际操作能力。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需考生自付。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具备候选人资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福利待遇
1.合同制司法警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张店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合格后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单位提供早午餐(需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2.合同制机关餐厅面食工、服务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张店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合格后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单位提供早午餐(需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工作设备、工作制服。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用工单位不解决户口及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 0533-3012250
0533-2188369
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5日
原标题: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UVPJQgAhIIRLe-2S53__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