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薛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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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薛城区实际情况,原定于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的第一批次教师资格体检和现场认定取消,延期进行。现在枣庄市外的考生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全部改为网上认定审核,原公告内认定范围和资格种类、认定条件不变。
一、体格检查
原定于4月11日—4月14日的体检现改为4月24日—28日,现在薛城区外的认定考生可就近到当地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单由考生本人自行保管,待现场认定时上交;在薛城区内的考生一律到区中医院二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仍由区教体局统一领取。因疫情原因,体检采取线上分日期预约方式,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提示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日期到场办理,未预约者不接待;
1.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4月19日10点。
2.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日期前一天16点。(如4月24日体检预约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6点)
请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按照预约时间和规定的程序要求准时参加体格检查。
二、网上审核
请在枣庄市外完成网报和体检的考生于2022年4月20日—28日将以下认定材料逐个扫描,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学段学科-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xczkb5191925@163.com,逾期不再受理。个人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需与网报同底版)请委托亲朋到认定现场提交(照片背面标注学段学科-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
注:发送邮件主题为学段学科+姓名,认定材料提交一次到邮箱即可,切勿重复提交!以免因重复提交认定材料而造成审核失误。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扫描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扫描。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在枣庄市外进行体检的考生扫描,体检表需有医院盖章和主检医师签字,体检结论为合格)。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扫描以上资料外,还需扫描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6.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扫描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现场认定
1.现场认定时间为4月25日—29日,采取分时段进行,4月25至26日进行小学段认定;4月27至28日进行幼儿园、初中学段认定;4月29日进行高中、中职学段认定;地点为薛城区教体局。
2.参加现场认定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并扫描“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认定现场工作要求。
3.户籍地认定考生请携带户口本;居住地认定考生请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考生请携带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部队驻地认定考生请携带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4.网上申报时没有校验通过的毕业证、普通话证现场认定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其他按照认定公告要求进行。
四、证书发放
本次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全部采取EMS邮政速递发放,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详细信息,以便准确邮寄。
如有变化,我们会随时在“薛城教育工委”微信公众号和薛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认定咨询电话:0632-5191525 体检咨询电话:0632-4480330
原标题:2022年薛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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