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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泰安高新区“青年英才集聚计划”支持政策

聚智人才 2022-05-11 09:08:1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2泰安高新区“青年英才集聚计划”支持政策发布,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报考指导、事业单位考题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精准解决高新区各类用人主体青年人才需求,加快集聚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及应届高校毕业生,形成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发展格局。经对高新区现行引才政策进一步优化提升基础上,围绕引进青年人才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全链条工作,推出“青年英才集聚计划”政策组合。

一、用人主体引才支撑政策

1、企业引才奖励。用人主体年度内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达到5人及以上的,按实际引进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奖励;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达到20人以上的,按实际引进人数,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奖励。同一符合条件人选不重复享受奖励。企业达到引才支持奖励条件的,纳入次年高新区重点用人主体名单。

2、校招费用补贴。用人主体上一年度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达到5人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达到2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同等数额的企业引才奖励作为校招费用补贴。

3、“青年驿站”面试免租入住政策。高新区重点用人主体组织青年人才面试招聘活动,参加面试人员来源地为泰安市辖区及各功能区外应聘人员的,给予最长3天高新区“青年驿站”免费入住。

4、青年见习补贴。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毕业前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在区内见习基地见习,给予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1038元/月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个月。对于当年度吸纳见习人员增幅达到20%的见习基地,给予经办负责人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

5、应届毕业生实习补贴。面向当年即将毕业海内外各类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到高新区企业实习的,给予毕业生实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内院校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院校毕业生1000元/人、海外院校毕业生2000元/人,由实习企业代为申领。实习企业须符合山东省就业见习基地条件。

6、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面向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 1.5 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7、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7、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二、高校人才输送奖励政策

8、高校人才输送补贴。在高新区企业引进毕业生重点来源地高校,建立“引才工作站”,采取一名老师配2-3名高校人才联络员(在校大学生)方式,通过“启动经费+输送奖励”的形式兑现补贴。其中,“启动经费”3000元,在帮助高新区对接院系、发布公告、发动学生、组织宣讲及专场招聘等活动实际开展、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参加的,当天即可兑现;未现场参加的,可在年底根据输送实效,在申领输送奖励时一并兑现。“输送奖励”根据当年高新区企业实际招聘情况(以年度兑现高学历补贴人数为准),“双一流”建设高校输送人才(本科及以上)达到3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该高校“引才工作站”老师、人才联络员每输送1名人才1000元、300元补贴;“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输送人才(本科及以上)达到5人及以上的,分别给予该高校“引才工作站”老师、人才联络员每输送1名人才300元、100元补贴,年度输送10名人才以上,给予该高校“引才工作站”次年启动经费5000元。

三、市场引才机构扶持政策

9、线上招聘会补贴。举办校园网上人才招聘活动,区内企业参加20家以上的,给予每次1000元补贴;单次参加企业50家以上的,给予每次2000元补贴。(该奖励不得与企业引才补贴重复领取)

10、专场招聘会补贴。组织区内企业到高校参加专场招聘会,宣传高新区政策,参会学生200人以上的,给予每场3000元补贴。(该奖励不得与企业引才补贴重复领取)

11、区内引才补贴。为高新区内企业推荐输送成功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缴纳保险,给予引才机构每人1000元补贴,毕业生应为高新区企业引进毕业生重点来源地高校。(该奖励不得与企业引才补贴重复领取)

12、机构引才奖励。人力资源机构年内累计成功为区内企业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20人以上,或硕士研究生30人以上或本科及以上学历60人以上的人力资源机构给予3万元奖励。(该奖励不得与企业引才补贴重复领取)

四、青年人才安居乐业政策

13、“36+6”高学历人才补贴。36个月高学历人才租房补贴。高新区企业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3000元/月 、1500元/月、400元/月高学历人才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在此基础上,针对“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可再次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6个月前置实习补贴。已领取毕业生实习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实习期满,与实习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底申领高学历人才补贴时,可根据毕业生实习月数,给予博士3000元/月 、硕士1500元/月、本科400元/月的实习补贴,最多可申领6个月。该补贴月数不在36个月内扣除。

“零跑腿、全程帮”申领市级补贴。由高新区人才服务专员全程代办,申请泰安市级高学历人才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2000元/月 、1000元/月、600元/月高学历人才补贴,连续补贴36个月。

14、博士创业补贴、购房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带技术、项目、资金到高新区创办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的,给予5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对高新区全职创业、创新博士研究生,在泰安市无自有住房的,首次购买商品房,给予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15、免租金专家公寓入住补贴。对高新区企业引进的博士以上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高新区免租金专家公寓,免租期3年。根据入住专家到泰时间,采取“酒店式预约入住”方式,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拎包入住。

16、技能人才培训补贴。面向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对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根据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数额领取补贴。

17、创业场所租赁补贴。面向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多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租金低于3000元/年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18、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原标题:泰安高新区“青年英才集聚计划”支持政策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rCj2nUOmmBQOHEeC5HH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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