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德州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30人报名入口
2022德州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30人报名入口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以下是内容详情。临沂中公教育为大家提供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考指导等信息。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2022德州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30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
2022年德州市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简章(30人)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9日11:00—7月22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有增减变化者,造成的后果自负),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7月21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19日11:00-7月22日11: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及区教育和体育局介绍有关情况,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及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9日11:00-7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于7月28日9:00-7月31日9:00登陆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进行调整并在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参加笔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2年7月21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lcqjtjrsk@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于7月21日前拨打电话0534-8283809进行确认。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减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