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报名入口已开通
2022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71人)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月1日,为帮助各位顺利报名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临沂中公教育特整理2022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报名入口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sdmy.edu.cn)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9:00—9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8月29日11:00—9月2日16:00
咨询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36-7108779。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s://zzrs.sdmy.edu.cn)进行报名,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9月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确认者不安排笔试。学院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统一安排考场后,应聘人员可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材料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告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截至资格复审结束当日17:00,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材料,否则视为放弃递补资格,递补人选名单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
教师岗位、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不再电话通知本人。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