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职位表 >

2023年国考公务员岗位招录表查询

临沂中公教育 2022-10-25 19:20:3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37100人)发布,本次共计划招录37100人,报考者可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2023国考报名入口已开通,为帮助各位考生选岗,临沂中公教育特整理了相关内容:

2023年国考公务员岗位招录表

2023国家公务员招考职位表已发布

下面是各系统招录人数概况,供考生参考:

2023国考报名时间表一览

系统 招录职位 招考人数
税务 10444 24985
银保监会 1385 2403
海关 1251 2117
铁路公安 572 1783
出入境边检 539 1029
统计系统 819 910
海事局 624 835
证监会 148 354
气象 307 312
水利系统 261 288
外交部 38 177
移民管理局 107 177
矿山安全监察局 135 171
审计系统 56 123
民用航空局及各地管理局 98 100
知识产权局 30 79
邮政管理局 75 76
地震局 41 55
生态环境部及相关机构 28 55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53 53
财政部及各地监管局 25 44
商务部 8 29
能源局及各地监管机构 26 27
通信管理局 15 19
科技部 7 12
其他 563 887
总计 17655 37100

202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发布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6. 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

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中央机关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可以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 《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

答:对于2023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8.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备考公开课
山东公职类备考公开课
点击查看

国家公务员<

招考信息

考试公告 考试大纲 职位表 考试时间 报名入口 缴费确认 准考证打印 考务安排 成绩查询 分数线 面试名单 资格复审 调剂职位 体检体测 递补公告 录用公示 补录公告

报考指导

报考指南 报名人数

阅读资料

综合指导 行测 申论 面试 时事政治 经验分享

考试题库

行测 申论 面试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