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58人报名入口(已开通)
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58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11 月3日17:00,为方便考生获取报名信息,临沂中公教育特整理: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11 月3日17:00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00—11 月3日17:00
2、查询时间:2022年 11月1日11:00—11 月4日17:00
3、报名方式:可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zzszq.gov.cn/);也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认真查阅招聘公告、应聘须知(附件2)等,如实填报、上传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11月3 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系统生成《2022年枣庄市市中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简称《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 11月1日11:00— 11月4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参加网上资格复审时使用)。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
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公告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1 日11:00— 11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 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体局(区实验中学南门对过)资助中心(111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网上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须上传相关材料的清晰图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包括: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必须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的教师资格证明;
5、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
6、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的,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