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青岛市公务员报名数据分析:10个300+岗位、79个100+岗位、111个50+岗位(截至11月22日16时)
【2023年度青岛市招录公务员报名情况(截至11月22日16时)】
2023青岛市公务员报名数据分析(截至11月22日16时) :10个300+岗位、79个100+岗位、111个50+岗位:
为正确引导广大考生结合职位特点和自身条件,理性选择报考职位,特发布本提示信息。
为避免网上报名结束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导致网络拥堵,影响正常报考秩序,提示信息定于11月19日至23日每天下午16时以后定期更新。
提示信息按照比例等级标识发布。“3-”为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3+”为达到录用计划3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0倍的;“30+”为达到录用计划3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50倍的;“50+”为达到录用计划5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100倍的;“100+”为达到录用计划10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00倍的;“300+”为达到录用计划300倍以上的。
提示信息按照比例等级标识发布。
“3-”为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
“3+”为达到录用计划3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0倍的;
“30+”为达到录用计划3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50倍的;
“50+”为达到录用计划5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100倍的;
“100+”为达到录用计划100倍、没有达到录用计划300倍的;
“300+”为达到录用计划300倍以上的。
点击进入:2023山东公务员招录报名缴费入口
审核截止时间:11月23日16:00
缴费截止时间:11月24日16:00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9日9:00---22日16:00(截止)
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山东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170.21/sdsks2023)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在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11月22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2年11月19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招录机关于2022年11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5︰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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