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滨州无棣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430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民政局 滨州市财政局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22〕49号)、《滨州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滨就办〔2023〕2号)和《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建“四好农村路”公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23〕27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2023年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专门用于全县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的公益性岗位。本次共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43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53个(路管员),乡村公益性岗位377个(养路员)。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无棣县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群体。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身体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违反信访政策、违规信访的;
4.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5.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6.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无棣县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4.报名材料:
(1)城乡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低保证》;
(5)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
(6)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处于离婚、丧偶或未婚状态,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的该类人员户籍应在村民委员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单位失业职工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近一年内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共三次以上(服务记录应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无棣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用岗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中综合考虑人员类别、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1)乡村公益性岗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成立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村(社区)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各村(社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经镇(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复核。
(2)城镇公益性岗位。各设岗单位成立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设岗单位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工作小组通过评议、考察的方式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并报县人社局审核。
(三)公示、聘用
各设岗单位将城乡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设岗单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并由用岗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专项劳务协议,公益性岗位专项协议一年一签。
各单位报名、评议、考察、公示等材料由用人单位自行留存,评议结果、公示名单等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不包含个人应缴纳部分)。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由县人社部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六、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2023年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按时上岗。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用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无棣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避免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察、聘用。
2.无棣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8日
原标题:无棣县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wudi.gov.cn/art/2023/5/18/art_225684_10429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