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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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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6月25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5日。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62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专栏(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18625/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无需缴纳笔试考务费,直接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见附件。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面向残疾人定向岗位为1:2),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面试人选,按实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选名单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个人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⑤应聘残疾人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等;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⑧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⑨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博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重新进行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31—82568270

咨询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9日:9:00—17:00

附件: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3年度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3/6/12/art_18625_4792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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