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第四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14名)
为满足滨城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提升区域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和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拥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引进优秀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全国拥有博士学位授予点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其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专业,均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
详见《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四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由滨州市滨城区人才服务促进中心、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笔试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十一路往西路北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报告厅;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2张(单色背景);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部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纸质版1份(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⑤《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四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
⑥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
资格审查将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注意:现场报名完成后扫码录入个人电子报名信息(面试、笔试考场安排均以此信息为准),引进岗位报名情况、面试及笔试考场安排请扫码查阅(二维码详见准考证)。
四、考试
1.面试:
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7:30集合,7:45禁止入场。
地点:具体安排请扫码查阅(二维码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的准考证)。
要求:面试采用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自备,报考城区初中岗位的,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的现行初中教材知识;报考城区小学岗位的,试讲学科根据个人情况在现场报名环节进行确定,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教材知识。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报考人员按照面试分组情况由电脑自动排序,面试前由主考随机抽取起始序号。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不设面试开考比例,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设定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笔试:
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0:00(8:30入场,8:45后禁止入场)。
地点:具体安排请扫码查阅(二维码见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的准考证)。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1.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范围。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3.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需要递补的,经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滨城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任何形式的离职手续。
七、其他
1.本次引进优秀人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由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543-3806022 3806021
附件:
附件1: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四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四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滨州市滨城区人才服务促进中心
滨州市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州市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7月3日
原标题:滨州市滨城区教育系统2023年第四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cheng.gov.cn/art/2023/7/3/art_117993_10344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