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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副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198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中等艺术专业学校,人员控制总量70人,学校现有在职在编人员56人。是教育部命名的“创业教育与职业指导实验学校”,“社会公认特色教育成功育人单位”。建校三十多年来,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人才近万名,成为丰富我市群众文化生活的骨干力量。学校连续三年代表山东参加“全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大奖赛,均获金奖,标志着学校戏曲教学质量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单位地址:菏泽市新牡丹路和泰山路交汇处菏泽市职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菏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菏编〔2023〕11号),山东省菏泽市艺术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原则上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能应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不能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应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zswhhlyj@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电话”。报名邮件发出后,报名人员需联系报名咨询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 —7月12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见附件2);《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见附件3);(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6)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原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聘用资格,通报相关部门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二)单位初审

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初审工作完成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而需要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情况通过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在单位初审后通过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2)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3)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原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4)其它证明个人研究方向、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有本人签名的《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6)有本人签名的《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两份。

现场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在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文化和旅游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监督电话及拟聘人员的姓名、考试、考察、体检等信息。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聘用的意见。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聘用。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咨询电话:市文旅局0530-3610039

举报监督电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0530-5310450、0530-5310387

附件:

1、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2、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5.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4日

附件1: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附件2: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5: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docx

原标题: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ttp://whly.heze.gov.cn/2c908088819842f701819a25e5c4001d/1676146453589999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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