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沂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按照《202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1日,具体集合时间和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人员
1.202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2.考取沂水县卫生类岗位的2023年临沂市公费医学毕业生。
三、体检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请体检人员务必于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到沂水县卫生健康局计生协会对外服务大厅(长安中路67号,卫生健康局门口北侧50米沿街)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领取通知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
2.与面试资格审查时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
3.体检费360元、交通费60元(可微信支付)。
(二)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体检通知书》统一集合后乘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
(三)体检人员要按照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维护体检秩序,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工作,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所有通讯工具在体检开始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统一发还。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体检前3天内,请保持正常饮食,勿暴饮暴食,尽量避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疲劳,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晚餐清淡饮食,晚10点后禁饮食,禁吃水果,以便体检当天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彩超检查。
(六)如有晕血、晕针史以及糖尿病、低血糖、低血压晕厥史,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测血压前应休息,保持心境平和,以确保所测血压的准确性。
(七)女性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请勿佩戴首饰;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常规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放射性检查(如胸片)。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八)体检人员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项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相应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十)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体检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资格。
各位考生查看到以上通知后,请以真实姓名加入“2023年沂水县卫生类公开招聘考生群”,并按照“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收到通知(公费医学生单独备注)”格式发送确认信息。
微信群二维码:
(二维码有效期至2023年7月21日,请尽快加入)
联系电话:0539-2268171,15065390556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8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ishui.gov.cn/info/34743/3670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