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日照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23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莒县部分事业单位(含莒县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职人员报名须由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2023年度莒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6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4日11:00—9月7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uxian.gov.cn)招考招录模块,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6日17: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到相应的附件位置,以便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身份证。
(2)在职人员应聘的,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的16: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递补人员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
(3)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633-7962716)。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4日11:00—9月7日17:00
本次考试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考生应及时查看报名审核情况。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4日11:00—9月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9月15日9:00—9月1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度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9月8日12: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xrsjsg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面试费用减免+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7962716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减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考察时先进行资格审查,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然后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备案通知书》,凭《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莒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莒县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莒县等事宜。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莒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由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633—7962716
附件1:2023年度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莒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
原标题:2023年度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uxian.gov.cn/art/2023/8/24/art_163432_10360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