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临沂莒南县朱芦镇公开招聘第二批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163人)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临就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莒南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要求,结合朱芦镇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次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6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范围
1、具有朱芦镇户籍或朱芦镇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以下人群不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已领取职工养老待遇人员)、在营注册信息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3、各类群体上岗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报名日期为2023年9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本人所在村(社区)提出安置申请,填写《莒南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由所属村统一上报。
(二)民主评议。各社区、村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困难程度、申请意愿、综合能力、综合素质,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优先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审核公示。将拟安置人员报朱芦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本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公示期满后,朱芦镇人民政府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
(五)岗前培训。用人单位组织人员开展岗前集中培训,以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六)组织上岗。培训结束后,村(社区)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五、岗位管理
(一)用工登记。人员上岗前,村(社区)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补贴标准、监管责任等内容,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岗位待遇。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由用人单位、镇(街道、乡)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每人每年购买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日常管理。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朱芦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造假申领、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莒南县朱芦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887086
监督电话:13953951010
附件1:朱芦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汇总表
附件2:莒南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莒南县朱芦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7日
原标题:2023年度朱芦镇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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