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沂郯城县关于招聘森林专职防灭火巡查员的公告(19人)
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专职防灭火巡查员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1.具有郯城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森林消防事业,自愿从事防灭火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男,年龄18-30周岁,身高1.70米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和具有森林防灭火工作经历优先录用,身高可适当放宽到1.65米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和具有森林防灭火工作经历优先录用;
6.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职责
实行军事化管理,靠前驻防,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开展日常林区户外巡查巡护和早期火灾扑救处置工作,执行主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突发应急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报名时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郯城人才会客厅(地址: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西首)。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1份;
(3)《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1份(签字并按手印);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5)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B2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体能测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和单杠引体向上,分值各占50%。最低分不低于60分(含单项),体测成绩按照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1)男子1500m评分标准(分钟)
20-24岁 |
25-27岁 |
28-30岁 |
31-33岁 |
34-36岁 |
|
100分 |
5'00" |
5'20" |
5'40" |
6'00" |
6'20" |
95分 |
5'10" |
5'30" |
5'50" |
6'10" |
6'30" |
90分 |
5'20" |
5'40" |
6'00" |
6'20" |
6'40" |
85分 |
5'30" |
5'50" |
6'10" |
6'30" |
6'50" |
80分 |
5'40" |
6'00" |
6'20" |
6'40" |
7'00" |
75分 |
5'50" |
6'10" |
6'30" |
6'50" |
7'10" |
70分 |
6'00" |
6'20" |
6'40" |
7'00" |
7'20" |
65分 |
6'10" |
6'30" |
6'50" |
7'10" |
7'30" |
60分 |
6'20" |
6'40 |
7'00" |
7'20" |
7'40" |
(2)男子单杠引体向上评分标准(次/2分钟)
20-24岁 |
25-27岁 |
28-30岁 |
31-33岁 |
34-36岁 |
|
100分 |
17 |
16 |
15 |
14 |
13 |
95分 |
15 |
14 |
13 |
12 |
11 |
90分 |
13 |
12 |
11 |
10 |
9 |
85分 |
12 |
11 |
10 |
9 |
8 |
80分 |
11 |
10 |
9 |
8 |
7 |
75分 |
10 |
9 |
8 |
7 |
6 |
70分 |
9 |
8 |
7 |
6 |
5 |
65分 |
8 |
7 |
6 |
5 |
4 |
60分 |
7 |
6 |
5 |
4 |
3 |
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如存在高血压、心脏病等特殊体质情形,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提前如实告知;若不如实告知,在参加体能测试工程中出现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的情形,测试方已经尽到善意提醒注意义务,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进行面试。如果报考人数不超过1:1.5比例,按照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的比例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结束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无异议的,与郯城县扬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九、工资待遇
相关待遇按用人单位同类型人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作满三年后缴纳住房公积金,防火期期间提供生活补助和住宿,每月带薪休假不少于4天。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能胜任工作,酗酒寻衅滋事,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视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十、其他
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郯城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相关考试通知,了解考试有关事项,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郯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6112008
附件:1、《郯城县森林专职防灭火巡查员报名人员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郯城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附件1:郯城县森林专职防灭火巡查员报名人员登记表.xlsx】
附件【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郯城县关于招聘森林专职防灭火巡查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ncheng.gov.cn/info/1032/2492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