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营市东营区校园招聘教师简章(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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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发展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特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A类岗位(岗位名称中标注A)面向普通全日制本科应届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岗位名称中标注B)面向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应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学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3.本科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8年3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及以上层次的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满足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东营区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09:00—4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9日11:00—4月3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yq.gov.cn)。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4月2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A类岗位还需系统上传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或其他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B类岗位还需系统上传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公费师范生报考的还需系统上传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公费师范生证明);应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学生报考的还需系统上传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证明。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或其他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或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师范类专业证明。
四、资格审查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9日11:00—4月3日16:00
东营区校园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A类岗位笔试、面试
(一)笔试相关要求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0: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9:00-4月2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人选按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聘人数4-5人的,入围面试人选15人;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
面试采用试讲形式。主要考查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试讲前,应聘对象备课30分钟。
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六、B类岗位面试
初选时间:2024年4月13日。
面试时间:2024年4月14日。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现场公布。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增加初选环节,其中招聘计划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人数4-5人的岗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15人;招聘计划人数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在相应比例之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选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初选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初选及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选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等工作进度分批次及时进行,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区校园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合并招聘计划的岗位按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如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择岗顺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择岗顺序。放弃选岗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九、其他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电话畅通。
报名、资格审查等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通过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查询路径“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级单位信息公开-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才引进栏”)。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东营区校园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46-8251879
联系邮箱:dyqxyzpjs@163.com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东营区校园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原标题:东营区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4/3/25/art_44055_10365896.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