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2名)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开展主体功能区、城乡发展战略、国土空间、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生态修复等规划编制研究,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开展建筑、风景园林、交通、市政等工程设计研究、咨询服务和信息化保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拟面向社会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五)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和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gh.qingdao.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9:00-2024年8月30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1:1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初审时间:2024年8月2日9:00-2024年8月31日17:00。
报名时间及报名审核反馈时间以邮箱内报名及审核反馈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形式,报名成功不代表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近期免冠证件照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报名邮箱(qdghyrlzy@163.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招聘单位进行确认。
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各项附件材料命名格式如下:
1.姓名-报名登记表;
2.姓名-诚信承诺书;
3.姓名-身份证;
4.姓名-毕业证书;
5.姓名-学位证书;
6.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
7.姓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
8.姓名-证件照;
9.姓名-相关资格证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通过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反映,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
(4)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由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http://zrzygh.qingdao.gov.cn)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20人的,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20人的,在面试环节前增加初试环节,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内容、方法、时间、形式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特殊薪酬待遇,根据单位综合效益+高层次人才引育成效贡献率等情况确定;其他待遇可根据《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等政策,申请、享受相关服务待遇。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相关信息在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zrzygh.qingdao.gov.cn )予以公布。
(四)报名咨询电话:0532-83893139
监 督 电 话:0532-83893264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拨打以上电话。
本简章由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件:
【2-1】附件1: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x
【2-2】附件2:青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zrzygh.qingdao.gov.cn/gggs/zhtg/202407/t20240723_81421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