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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国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

见文章来源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2月18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DRCzhaolu@163.com,并同时传真至010-65271180。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确认参加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4.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电子邮件中一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拍照或扫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命名为“XX参加XX(单位)XX职位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本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书。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7)报考宏观经济研究部、产业经济研究部、创新发展研究部、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的考生还需提供自己为第一作者、有代表性的3-5篇研究成果,作为学术水平评议评阅论文,格式要求为PDF。

(8)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专业能力测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不含研究成果)原件。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必须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于2025年2月18日12:00前传真至010-65271180或发送扫描件至DRCzhaolu@163.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安排

(一)专业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5年2月24日上午8:30,考生进入考场,9:00开始测试。

2.测试地点:办公厅、机关党委(人事局)、宏观经济研究部、产业经济研究部、创新发展研究部、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的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在中心三层大会议室,国际合作局(港澳台办公室)的专业能力测试地点在中心315会议室。

3.测试纪律: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场所,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计为零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8:40进入候考室,9:00开始面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13:10进入候考室,13:3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报考办公厅、国际合作局(港澳台办公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局)的考生,面试考场在中心315会议室,候考室在中心457会议室。

报考宏观经济研究部、产业经济研究部和创新发展研究部的考生,面试考场在中心215会议室,候考室在中心457会议室。

报考社会和文化发展研究部的考生,面试考场在中心315会议室,候考室在中心302会议室。

3.面试纪律: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面试成绩计为零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学术水平评议人员或者列为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根据以往中心机关部门考试录用公务员平均面试成绩,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被确定为进入学术水平评议人员或者列为考察对象。

国际合作局(港澳台办公室)综合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5分,报考该职位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应达到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五、学术水平评议

学术水平评议只针对报考研究部门的人员进行,采用论文评阅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着重看人员政治素质、思想性、理论基础、相关情况掌握等方面情况。没有通过学术水平评议的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对通过学术水平评议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报考办公厅秘书处(督查室、值班室、应急办公室)、办公厅综合与法规处(新闻办公室)、国际合作局(港澳台办公室)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局)办公室(党校办公室)的人员不参加学术水平评议,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1.评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议地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三层大会议室,候考室在315会议室。

3.评议纪律: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议场所,不得对外泄露学术水平评议有关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人员,取消评议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一组织,无指定复习材料。

(二)请考生自行安排食宿等事宜,保持通讯通畅,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010-65271180

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东四站下,东北口出,沿朝内大街路往东300米左右,路北即到。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事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docx

附件2: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样式).docx

原标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rc.gov.cn/DocView.aspx?chnid=383&leafid=1349&docid=29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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