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025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章丘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赴部分高校,通过现场报名、考试的方式,引进2025届优秀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本次引进对象为2025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4.所学专业对口(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对口,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2月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计划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人(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每条线路引进计划、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将提前3日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用于各环节准考证);
②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及实践等情况);
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见附件1);
④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位应聘人员可根据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宜由引进单位在报名后现场告知)。
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谈、后笔试、再试讲的形式(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谈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试讲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试讲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
3.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试讲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签约和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和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签约和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试讲,按照重新组织的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签约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单位现场办理签约手续。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视为考察不合格。对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批次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严格履行聘用合同。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025届优秀毕业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0531-83212089。
附件1: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025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表.xls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2月19日
原标题: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2025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nzq.gov.cn/art/2025/2/19/art_21750_4838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