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10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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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淄川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81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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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3月19日以前取得。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3月。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5年3月19日。
(三)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的,则应当补充填写,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考生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09:00-3月25日16:00。
初审时间:2025年3月19日09:00-3月26日12: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报名。
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考生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拨打电话(0533-5180349)核实。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考生操作说明文档。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在报名期间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网上初审,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3月26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五)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除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须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三、考试与资格审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标准为50元/人,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人。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缴费时间截止2小时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材料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材料。
2.本人身份证。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缴费的,视为弃权。
(六)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的公告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3月28日14:00-16:00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A类教师类岗位,其中,A1类、A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A2类岗位在面试时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于2025年3月19日09:00-3月27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5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5年5月22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5月2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缴费时间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面试公告发布后,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根据岗位特点,A1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的方式、A2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照加试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四、考察、体检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三)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至低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岗位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淄川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5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pdf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14日
原标题:2025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jyhtyj/channel_6100fbae23962ff004d5d2ca/doc_67d3d0a90e2f3689cc4b4d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