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2人)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含2025年毕业及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材料,应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所有应聘人员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应在2025年3月26日以前取得。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4月10日16:00(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填写《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烟台市委党校邮箱ytdxrsczk@163.com。邮件主题栏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学校+专业”。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烟台市委党校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本招聘公告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面试结束后,烟台市委党校可在岗位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wdx.yantai.gov.cn)公布。
(二)网上初审
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6:00。烟台市委党校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初审截止日当天17时前通过邮件或公布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关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的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党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公告附件3。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提交地点为烟台市委党校办公区A3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委党校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后,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试讲和面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谈交流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面谈交流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务有关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委党校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委党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市委党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委党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委党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市委党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需求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烟台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682410
监督电话:0535-6786108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wdx.yantai.gov.cn)
附件1: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2025年3月20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市委党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含2025年毕业及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材料,应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所有应聘人员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应在2025年3月26日以前取得。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4月10日16:00(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填写《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烟台市委党校邮箱ytdxrsczk@163.com。邮件主题栏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学校+专业”。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烟台市委党校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本招聘公告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面试结束后,烟台市委党校可在岗位有效期内,发布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剩余招聘计划及岗位公告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wdx.yantai.gov.cn)公布。
(二)网上初审
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6:00。烟台市委党校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初审截止日当天17时前通过邮件或公布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关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的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党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公告附件3。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提交地点为烟台市委党校办公区A303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委党校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后,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试讲和面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面谈交流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面谈交流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进行加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务有关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委党校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委党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烟台市委党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委党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委党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市委党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需求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烟台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682410
监督电话:0535-6786108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http://swdx.yantai.gov.cn)
附件1: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2025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hj.yantai.gov.cn/art/2025/3/20/art_117627_2908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