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应聘人员可登录成绩查询平台(http://score.oumakspt.com/tyzpwb/scorenew/qscoreinit.htm?jsessionid=46e206a8d76866b7&kkny=098ebee15129b586)查询考试成绩。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三、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通过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公布。
四、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8日(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地点:李沧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19号甲,受场地限制,请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五、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202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2025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三)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取得)。
(四)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五)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以及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名称和研究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研究生专业证明(见附件2),以及本人学习期间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材料,证明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六)应聘专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含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八)对应聘人员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要求的,需提供当前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入党时间应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
(九)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交相应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应作出在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通过邮箱(qdlcqrsjgbk@163.com)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审查,反馈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准考证号+姓名+是否参加,如:李沧区社会工作服务促进中心+财务会计岗位+准考证号+张三+(不)参加。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根据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未尽事宜按《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3356880886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2: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专业名称证明(供本文第五项第五条所列应聘人员使用).docx
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原标题:关于2025年度青岛市李沧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lc.gov.cn/gggs_10/202504/t20250427_93793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