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聊城市东阿县综合类和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15人报名入口
一、引进数量、范围及条件
引进岗位为县直事业单位5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10人,共计15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一)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应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在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按相关规定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4日以后出生,以报考所用学历确定限制年龄)。大学学制为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5、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