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公告(4人)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农科技字〔2018〕1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范围和条件
(一) 应聘范围
与博山区有关部门签订《山东省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协
议书》的2025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形式
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考试采取只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址: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淄博市博山区峨嵋山路20号。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可提交临时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复印件1份;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1份。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4.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包括:
①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②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③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根据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每人每场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详见面试公告。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确定单位后,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博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4110144
公告网址:
博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oshan.gov.cn/)
附件:
1: 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岗位计划表.xls
2: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报名表.doc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度淄博市博山区专项招聘公费农科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oshan.gov.cn/art/2025/5/21/art_4428_2917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