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枣庄滕州市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枣庄学院站)

【26年教招备考群】
为进一步提高滕州市师资力量,切实加强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室字〔2022〕36号)、《关于印发<“榴枣归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室字〔2023〕27 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滕州市拟招聘部分高校2026届毕业生到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聊城大学、枣庄学院共12所高校2026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2026届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
2.国家部分高校(见附件4)2026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其他院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获得1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担任1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获得师范生从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奖项的;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
4.普通高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按省教育厅等部门要求执行;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2026年滕州市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枣庄学院站)》(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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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1月17日16:00
网上报名地址:https://f.wps.cn/g/gwBBwaa0/《2026年滕州市校园招聘教师线上登记表》(附件3)。
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1月18日8:30-11:00
现场报名地点:枣庄学院(市中区校区,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下同)就业赋能中心207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初选
时间:2026年1月18日8:30-11:30
地点:枣庄学院(市中区校区)就业赋能中心207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需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6年滕州市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枣庄学院站)》(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以硕士研究生报考的,需同时提供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现场签订承诺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5.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6.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等。
上述材料除学校出具的证明外,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人数超过1:4的,进行初选。需增加初选的岗位另行通知,初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1:2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时间:2026年1月19日
地点:枣庄学院(市中区校区)多媒体楼
面试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模拟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7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超出规定时间后,因放弃或其它原因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岗位和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聘用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六)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后,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
被聘用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
聘用的优秀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附件:
附件1:2026年滕州市校园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枣庄学院站).pdf
附件2 2026年滕州市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枣庄学院站).xlsx
附件3 2026年滕州市校园招聘教师线上登记表(枣庄学院站).jpeg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月8日
原标题:2026年滕州市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枣庄学院站)
文章来源: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htyj/ggtz/202601/t20260108_22283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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