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练习题: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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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答题)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不锈钢用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销售边角料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
(2)以产品抵偿债务,该批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60万元。
(3)实发合理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6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万元。
(4)支付法院诉讼费3万元,税收滞纳金4万元,合同违约金5万元,银行逾期利息6万元。
(5)因管理不善一批原材料被盗,原材料成本1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6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6万元,原材料损失已经税务机关核准。
已知: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拨缴的工会经费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8%和2%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收入总额。
2.计算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金额。
3.计算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金额。
4.计算不准扣除原材料损失金额。
参考答案:
1.40+800+5+60=905万元。
2.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100×14%=14万元,实际发生15万,不得据实扣除。因此扣除金额是14万。
3.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100×8%=8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因此扣除金额6万。
4.10+1.6-6=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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