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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临沂事业单位考试:之犯罪中止

2020-05-04 14:27:0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0临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发布,共招录1446人。为帮助考生顺利报考,临沂中公教育特整理:2020年临沂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阅读资料汇总。此页面内容是:之犯罪中止。更多消息关注临沂中公教育(linyi.offcn.com)网站。


各省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往往占很大的分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通过剖析事业单位考试历年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的考情,整理了关于事业单位考试中法律方向的重点及难点,通过讲解刑法中犯罪中止的常考点可以加强对刑法故意犯罪形态方面的理解,进而帮助大家备考。下面是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刑法犯罪中止的重要考点。

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特征

(1)犯罪中止的自动性:强调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第一,要求犯罪行为人必须明确认识到自己仍然能够继续犯罪;

第二,犯罪中止行为是犯罪行为人自动作出意志上的选择;

第三,犯罪中止的决意必须是彻底的,不是犹豫不决的。犯罪行为人对该犯罪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可能害怕受到刑罚的处罚;也可能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放弃实施;或者是良心发现,因此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

例:甲在去小区盗窃时,发现小区有保安巡逻,甲认为即使继续盗窃,保安也不能发现。但是如果携带脏物外出可能也会被保安抓住,于是停止盗窃而逃走,本案中甲认识到自己仍然能犯罪,但是自己主观的放弃,所以对于这个案例中甲属于犯罪中止。

(2)犯罪中止的客观性:要求犯罪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使犯罪结果未达成。

第二,中止行为既可是通过作为的方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

例:甲要杀人,在买工具的时候考虑到杀人刑罚处罚重,将已买的杀人工具扔掉,本案中甲自动的停止犯罪,将杀人工具扔掉就是客观上中止了该犯罪,这就是犯罪中止的行为放弃。

(3)犯罪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指的是从开始实施犯罪一直到犯罪既遂之前的过程。

例:甲盗窃了朋友的黄金戒指,盗窃后害怕影响不好,趁朋友不备又放回原处,那么本案例中甲将黄金戒指已经盗取完毕,已经完成了犯罪,构成犯罪的既遂,所以就不能在成立犯罪的中止了。

(4)犯罪中止的有效性: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例:甲投毒杀乙,看见乙喝下毒。甲看见乙喝毒的样子于心不忍,于是送到医院,及时抢救回来,对于本案件就是甲有效的防止案件结果的发生,所以甲是犯罪中止。

二、处罚原则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形态与中止行为本身又具有区别: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考点:此处注意和犯罪预备以及犯罪未遂处罚的区分点,由于犯罪中止是自动的放弃犯罪或者是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国家为了鼓励这种行为所以是应该而不是可以。此处主要是记忆性的考查方式,需要准确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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