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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临沂公安辅警招聘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篇):租赁合同会考什么?

临沂中公教育 2021-08-18 14:30:5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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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赁合同的内容也会有所考查,在这里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吧!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将自己的财产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的一方为出租人,使用他人财产的一方为承租人,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财产为租赁物。对于考试而言只知道概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更多的积累。那就通过下面几道习题来学习更多的内容吧!

【试题演练】(单选)汤汤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范范,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中可约定租赁期限为25年

B.如果租赁期限仅为1年,该租赁合同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C.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期限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D.如果该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则只有出租人汤汤可随时解除合同

【答案】C。解析: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A选项租赁期限25年,错误;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选项。

【试题演练】(单选)在租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的修理应当由谁承担( )。

A.出租人

B.出租人或承租人

C.承租人

D.出租人和承租人

【答案】A。解析: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的义务包括:1、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保证租赁物上不存在权利瑕疵与质量瑕疵;3、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租赁物维修是出租人的义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选项。

【试题演练】(单选)蔡蔡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佑佑,租期为5年。合同履行1年以后,蔡蔡因急需用钱,将房屋卖给范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

A.蔡蔡与范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范范可要求佑佑退租

B.蔡蔡与范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C.蔡蔡与范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佑佑在租期届满之前可继续占有房屋,范范继受蔡蔡的地位,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D.蔡蔡与范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范范不能继受蔡蔡的出租地位,应当同佑佑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答案】C。解析: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原租赁关系,房屋所有权人不得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故正确选项为C选项。

【试题演练】(单选)蔡蔡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佑佑,1年以后,蔡蔡因急需用钱,欲出卖房屋并通知了佑佑,佑佑未作表示,1个月后蔡蔡将该房屋卖给了自己的叔叔,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佑佑此时表示以同等条件购买此房,下列各项表述正确的是( )。

A.此房应当卖给佑佑,因为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B.此房应当卖给叔叔,佑佑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

C.此房应当卖给佑佑,因为蔡蔡和叔叔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D.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蔡蔡卖房时未征得佑佑的同意

【答案】B。解析:房屋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但是下列情形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2、将房屋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出租人将房屋卖给善意第三人,且已办理过户登记的。本题中,蔡蔡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叔叔,承租人佑佑不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正确选项为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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